这个江湖,若是以十年为单位,第一个十年属于沈浪,第二个十年属于李寻欢,而第三个十年,就是叶开和傅红雪。
谁都知道,叶开是铁胆大侠小李飞刀的传人,他的飞刀虽不如李寻欢的轻飘若仙,却也侠骨柔肠、锋芒自盛,而傅红雪,则是另一个传奇了。
认识傅红雪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的人很冷,他的吟寒刀也很冷,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是叶开最好的朋友。
两个人,仿佛是冰与火,却奇妙地能够和谐相处,任是谁见了这二位走在一起,都不会怀疑两人知己好友的身份。
关外的黄沙地,狗都不来,偏生江湖人却喜欢自虐般地往这里扎堆跑。
当年的神刀堂早已覆灭,就连白天羽白大侠的名头都已深埋在黄沙之中,可前赴后继的江湖人依旧来到这里,有人妄图谱写再一曲江湖神话,可这世上,又有几个傅红雪呢?
“大佬,你居然经历了整整三个巅峰十年,厉害了。”
因为某人定位错误,被迫落脚黄沙地,王怜花今日难得的穿了一身男装,只是月白色的直裰配着风流倜傥的折扇,还是有些过于突兀了。
至少他们这一路走来,已经遇上了不下十伙的劫道贼。
而现在,他们遇上了一家黑店。
怎么说呢,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谭某人在江湖上遇上黑店的概率,可比他遇上好事的概率高太多了。
王怜花抬了抬眸:“某人也不遑多让,若不是你想偷跑不带我,咱们恐怕早到洛阳城见上小雪了。”何至于在这黄沙地里,听这些乱七八糟的江湖传闻。
谭昭:……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什么偷跑,我可不承认,小雪是我的儿子,我来见儿子难道还得通知你不成?”
谭昭这张嘴,可是系统认证过的,能叫天地下的道理都姓谭,可惜了,王怜花从不与人讲道理,他平生最喜欢的,就是依靠手段蛮不讲理。
“那又如何?你还能与本座打一架不成?”
“打就打,谁怕谁啊,我来这个世界被掣肘,难道你就不会被压制吗?”
王怜花听到这话,才颇有兴味地抬头看人:“哟,难得啊,居然应战了,可惜了今日打扰兴致的苍蝇太多,我久不在这江湖行走,当真是什么香的臭的,都敢舞到本公子面前来了。”
谭昭瞬间就想起了当年冷香园□□玉箫的待遇,人当年好歹也是兵器谱上有名有姓的,现在这几个,恐怕是不够大佬一只手倒腾的。
可怜见的,谭某人非常同情地闭上了眼睛。
没办法,他这个人就是见不得这等江湖可怜事,但只要没看见,那就可以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了。
“现在,你还要比吗?”
谭昭从善如流地拒绝:“当然不要,能吃上一顿热乎饭,当然是吃饭头等大。”
王怜花忍不住一笑:“切,出息。”
说完,却笑开了。
江湖啊,这地界他已经好多好多年没回来了,原以为是不会怎么怀恋的地方,毕竟这个江湖可没有给他多少美好的回忆,可如今再踏入在这片土地上,他的心却忍不住有些悸动。
江湖,他依旧为这片地方着迷。
王怜花忍不住看向对面埋头吃面的人:“谭昭,你当真是个敏锐的人。”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心结系在这方世界,所以修为迟迟没有突破,这人居然早就看出来了。
“什么?”谭某人一脸的无辜。
王怜花笑骂:“少装疯卖傻,你以为我第一天认识你吗?你还想不想让我替小雪治腿了?”
得,人在屋檐下,总得低低头。
“好吧,我只是觉得故地重游,说不定能引人发思,不是吗?”这就是变相承认的意思了。
“既是如此,还要偷跑?你这套路未免太深。”
谭昭却也很有一番道理要讲:“你的性子我还不知道,若我上赶着叫你来,你定是不愿意来的。”
毕竟他认识的大部分朋友,都只喜欢吃强扭的瓜,唔,七童除外。
“谭昭,我是不是跟你说过,少揣测本公子的心思?”
谭某人无辜地眨了眨眼,没再搭话,毕竟如果再说下去,刚才的约架就算是他不想打,恐怕也是非打不可了。
王怜花这个人,向来是喜怒不定,特别是这种时候,谭昭傻了才会再去撩虎须。
两人在黑店用了一顿饭,准确来说,是谭昭吃了两大碗面,王怜花喝了一壶酒,理所当然地,黑吃黑是不需要付账的。
“别说,在现代社会呆久了,这免费的霸王餐吃起来,味道还真是不错。”
王怜花却不理人,他这位朋友挑食起来,那珍馐玉食都能挑出两颗刺来,可这不挑食的时候,关外黄沙地的两碗白面都能随便打发了。
“再往前面,就是你从前遇上小雪时那座山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