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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93年9月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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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为我必须把参薯们做成参薯面包以后才能卖出去,但我还真没想到有街坊老太太看到我家塑料布上晾晒的大堆参薯干以后起了兴趣,想出钱买了回家炒菜。

我知道的时候我妈已经卖出去五斤参薯干了,她说巷子里的刘老太捏起参薯干尝了以后就要买,一斤两块钱的参薯干买回去被老太太跟猪肉还有粉条炖到一起,据说香得很,那种酸涩味全部给遮盖住了,比萝卜跟土豆还香,当天晚上就又称了足足五斤。

我妈还有点不安,问我说一斤参薯干才卖两块钱是不是亏了,她知道我四斤多参薯蒸过才能做一斤参薯干,费那么大劲,一斤才四毛钱,她有点后悔,想提价,但又怕没人买。

“没事,剩下的稍微卖贵点,反正也剩不多了,卖不出去咱们自己吃。”我带回来大概五十斤参薯,洗淀粉做了些参薯面包,晒了不到十斤参薯干,剩下的四块钱一斤,东西就这么点,没人要我们可以自己吃。

我就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土豆软绵的口感,喜欢吃带着酸涩味的参薯干,我问刘老太的时候她直摇头,连说我们这些小年轻不懂做饭,洋芋软塌塌的,就算专门油炸过,炖肉味道比起白萝卜跟蔓菁也差远了,现在本地好萝卜还没下来,这些个“大头菜干”就是本季节炖肉的好材料。

我还是不明白,我说我自己也吃参薯干,炒菜炖菜老是一股子酸味,还涩舌头,这玩意能做好吃?

“小后生,看来不让你开开眼界是不行了。”刘老太决定请我去她家吃一顿饭,而我则把我家里剩下的四斤参薯干送给她当见面礼和学费。

我们一条巷子住了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去她家。

她有个比我大两岁的孙子,读高二,常能在外头见到,但我们从来没打过招呼,这回突然在家里见到我,他很惊讶。

刘老太家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生活水平比我家好多了,厨房宽敞灶台干净,一口大锅给擦得铮亮,其他锅碗瓢盆都摆得一丝不苟。

老太太真有两下子,今天心情好有意炫技,先把从我家买的参薯干泡温水里,然后用大蒸锅把泡软的参薯干又蒸了一遍,蒸得酥软不算,晾在外头让参薯干们失去多余的水分半干,然后进油锅炸。

因为菜油里加了些许她自己熬的猪油,味道香得很,很快一条条参薯干就被炸得金黄,她给我捏了两个当零嘴,又苏又脆,完全吃不到参薯的酸涩味,反而因为里面的纤维而有点韧性,非常好吃。刘老太孙子也鬼鬼祟祟跑进来抱个碗装了一小碗,撒了盐跟辣椒末以后才心满意足地回去写作业。

刘老太说她常炸土豆条跟红薯条给她孙子当零嘴,这个“大头菜”条淀粉足,炸着也好吃。

这么好吃的炸参薯条,也难怪炖肉的时候撒在里头会香,今天刘老太下血本,做了我们本地的名菜“排骨烩菜”,大块带肉的排骨和喷香的酸菜一起烩得飘香四溢,炸参薯条代替土豆块在烩菜里头吸收汤汁变得非常饱满,参薯条厉害就厉害在它拥有比土豆跟红薯更多的纤维,明明炖得酥烂,几乎入口即化,可是偏偏用勺子搅和烩菜的时候不会把它给搅散成糊,一筷子把参薯条跟酸菜一起夹住放到米饭碗里,配上块酥烂的排骨,简直是人间绝味。

李老太的儿子儿媳妇吃得眉开眼笑,听说参薯条是在我家买的,连连夸参薯条好吃,烩菜炖菜里放进去,比土豆香多了。李老太的孙子也胃口大开,连吃三大碗米饭,也多亏他是吃不胖的体质,否则有这么个会做菜的奶奶,普通人真得给喂成气球。

我头一次跟一桌不太熟悉的人吃饭还有点拘束,但饭菜味道是真的棒,我也吃过饭馆的饭,但跟李老太家的饭比起来差太远了,我甚至觉得今天这一桌菜就够红红火火开一家饭馆。

我吃饱以后李老太还让我端了一盆排骨烩菜给我爸我妈,我爸妈他们也吃得特别香,听说我想跟李老太学做菜,都期待得不得了,连连说我要是考不上高中,能学到李老太的手艺开个小饭馆也行。

我是真的想跟李老太学做菜,所以回家以后拿着本子回忆着李老太做菜的顺序还做了笔记,我家里还留了不到一斤参薯干,够做至少两次,我打算先尝试两次,等到熟悉些以后再带上礼物去请教李老太,去学点真本事。

把参薯干当萝卜干炖到肉里头真是香得很,尤其是在一次蒸和晒以后再油炸,彻底去掉本身的酸涩味,吸收上肉汤简直是一绝。

果酱这玩意不符合本地人吃饭的习惯,但毕竟我们家卖得便宜,而且黄颓子的酸甜味也确实招人喜欢,所以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二十八瓶果酱全部都卖了出去,不光我们家菜水钱稍微宽裕了点,我爸和我妈也不再因为东西难卖或者没钱进货而长吁短叹。

月底穿过石门的时候我拿了三个超大的编织袋,黄颓子的季节已经要过了,我要多拿回来些参薯放小卖部里卖。

不光是编织袋,其实这一次我还拿了三根剥掉外皮的火腿肠,它们是我给村里大狗带的礼物,我俩老交情了,它帮着我照看田地还有小屋省了我多少后顾之忧,以前我只能给它吃点参薯或者一点点小猫鱼小虾米,这回手头宽裕,可得好好谢谢它。

凝固的时间恢复流动,我把编织袋塞进小屋低矮的门里头,小声:“喂~喂~”的叫。

大狗连名字都没,作为村里唯一一条狗,它的名字就叫做“狗”,我以前一度以为“狗”是它的名字,但了解稍多才知道那只是个泛称。

不晓得正在哪巡逻的大狗很快就听到动静小跑了过来,它个头可真大,我无聊的时候会抓着它的两个前爪让它站起来,它两个爪子搭在我肩膀上,能比我高出三颗脑袋。

我手上火腿肠散发的异样香气很快就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它歪着大脑袋在我手边闻来闻去,大扫帚似的尾巴兴奋地摇晃着,显然对这种味道非常喜欢。

但大狗真的很绅士,它从来不会从别人手里抢吃的,我把香肠递给它,它凑近闻了两下,试着轻轻咬了一下,然后小心地把香肠从我手里叼出来,仰头几口吞下去。

香肠味道不错,大狗狼吞虎咽下去以后意犹未尽,把我手都给舔了了一遍才罢休。

我想钻小屋睡觉,但大狗心情不错,估计想我陪他,用脑袋蹭我腿,我不得不坐到门边平常当凳子的石头上搂着它顺毛,跟他培养培养感情。

夜风很凉爽,吹到我寸头上很舒服,抱着鬃毛粗硬的大狗也不燥热,抬头就能看到漫天星星还有大得吓人的月亮。

在我原来的世界,月亮只是天空啤酒盖大小亮晶晶的东西,在这个世界要大多了,明晃晃几乎比吉普车轮胎还要大,大气圈模糊的轮廓、广漠森林墨绿色阴影、湛蓝色海洋甚至是白色的冰川色块都一览无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在从外太空看另一个地球。

毫无疑问,我头顶的“月亮”是一棵拥有生命的星球,如果不是仰头盯着月亮看容易眼睛酸,我真怀疑只要足够仔细,我就会看到上面城市的痕迹。

“月亮”上会住人吗?

我不知道,就算是有智慧的生命,他们也可能跟人类长的完全不同。再说了,我不在地球,头顶的也根本不是月亮。

大狗被挠舒服了起身继续去“值班巡逻”,我也挠挠胳膊和腿上的蚊子包钻进小屋休息。

大狗每天巡视村庄是习惯性的工作,这季节其实没什么好巡逻的,弧形的湍急大河跟高耸断崖般的山脉将小村跟外界彻底隔绝开来,任何人或者大型动物都没法通过天然的障壁来侵扰村子,如果不是每年降温以后河水变浅,村子会有一个多月时间能跟外界相通,这里简直堪称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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