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温慈墨第一次见到外面的世界。
味道很杂乱。
独特的脂粉味,香的腻人,想必价格低廉,温慈墨闻着却不觉得讨厌;隔壁小贩在卖一种小吃,猪油煸透了之后,掺在馅料里有种勾人的气味,温慈墨没吃过;货郎挑了个担子沿街叫卖,那筐里居然还有一把今早上才摘的金桂。人走远后,叫卖声已经听不见了,可那甜丝丝的味道却还萦绕在身边。
什么都能闻到,却独独没有掖庭那种霉味和血腥味。
街上行人如织,衮衣绣裳的好不热闹。
温慈墨着一身白衣打马穿过闹市,格格不入。
奴隶只能着白衣,世人只以为,是因为白衣少了一道染色的工序,价格低廉所以才给奴隶穿。
可温慈墨却知道,不是这样的,是因为白衣洇透了血后分外妖娆。而好多贵人,就是喜欢看干净纯粹的东西,染上些别的颜色。
前面有一群穿着华服的小姐在挑胭脂,当那一片红飞翠舞的钗裙闹到温慈墨眼睛里的时候,他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自己确实已经从掖庭逃出来了。
原来,这就是主子们嘴里说的,五光十色的天地。
“前面就出城了。”家丁骑着马,他身前缩着的哑巴不知所措的抱着自己的小药箱,婴儿肥的腮帮子随着马的步伐被颠的一颤一颤的,活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硕鼠,“那地方还远着,出城后就能放开跑了,你到时候骑马跟紧我。”
“是。”
温慈墨虽然这么应下了,可是心里却没底。他不会骑马,仅仅只是快走了这么些时候,屁股被颠的,已经有点疼了。
不过显然,没人注意到这些。
出城后,他们没走官道。
那家丁在前面引着,也不知道七拐八拐的绕了些什么破路,又是蹚水又是跳涧的。他们骑的也不是什么良驹,这一通折腾,马蹄子好险没给撅折。
半个时辰后,在马的嘶声抗议中,他们终于到了目的地。
这个建筑物实在是年久失修,以至于门脸都塌了半边,没匾没额的,直到温慈墨看见昏暗内室中供着的那尊怒目金刚,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原来是一个荒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破庙。
庙里原本夯实的地面,也被门口遮天蔽日的大榕树用气根拱起来了。它又从根上憋了几棵小苗出来,可惜庙里晦暗阴森,几辈子都照不到一次阳光,导致那几株小苗长得格外细瘦单薄。
家丁把哑巴从马上抱下来,‘会骑马’的温慈墨也只能学着样子,把自己从马上弄下来。
那家丁瞥了一眼温慈墨蹩脚的下马姿势,什么都没说。
温慈墨站稳后,眉毛立刻就皱起来了,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
哑巴显然也闻到了,也顾不得怕了,抱着自己的小药箱,颠颠的钻到黑乎乎的庙宇里了。
破庙的门脸虽然塌了,但多亏外面那个大榕树能遮不少风雨,所以屋顶不曾漏。不过这也导致了屋内非常暗,温慈墨一眼扫过去,竟没发现是哪来的血腥气。
家丁把供桌上的灰尘一吹,寻了半根蜡烛,用火折子点了。衬着烛火,温慈墨这才发现,供桌下面躺着一个浑身血迹的人。
“人就在这了,麻烦大人尽心医治。”家丁把那半根蜡烛插在烛台上,递给了温慈墨,“我去把马和我们来时的痕迹藏好。”
说罢,转头就出去了。
温慈墨端着烛台蹲在地上,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人。
那青年人约摸着二十岁上下,穿着一身短打,帽子和头冠全都不见了,披头散发的躺在地上。
温慈墨不确定他是不是边军,因为这人一身衣服都被血泡透了,在昏暗的烛光下,很难分辨出原来的颜色。只能靠着身上干了又湿的几层血迹,来判断出这人确实伤得不轻。
哑巴满脸凝重,他把药箱放在一旁,开始解那人的衣服。
温慈墨见状,也上去帮忙。很快,他从内襟里掏了一封信出来。
信封没有署名,揣在怀里时不可避免的被血泡透了一个小角。那上面鲜红的血液还没完全干透,泛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气,仔细摸去,居然还有余温。
温慈墨敏锐的察觉到,这封信被人换过了。
眼前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是伤,衣服都被血染了好几遍。这封信若是从一开始就带在身上,那没道理到现在才沾了这么一点血迹。
温慈墨略微一想就明白了,这大概率是庄引鹤的人动的手,只是做得不够干净。
温慈墨抬头,看哑巴没注意到自己,索性直接把那封信又摁到了旁边的血泊里,直到那封信的大半都泡上了血,这才又被他拿出来晾到了一旁。
这会工夫,哑巴已经把止血的药粉都上好了,又拿布条把还在出血的地方扎严实了。那人虽然还是气若游丝,但是看起来一时半会是见不到阎王了。
哑巴又在自己的小药箱里鼓捣了一会,拿出来了一套银针。
温慈墨意识到,哑巴这是想施针把这人扎醒,于是直接伸手拦了下来:“哑巴,不能把他弄醒,我们只需要保证他死不了就行。”
哑巴也很懵,他比比划划道:“为什么?我原本就是来救人的。”
人醒了,那封信被换掉的事情,自然就瞒不住了。
不过温慈墨没打算把这事跟哑巴交代,这孩子心性单纯,知道太多难免被有心之人利用。所以温慈墨避重就轻的说:“我不是想让你害他,但是主子既然把人藏在这,显然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是谁做的。这人醒了,难免会看到我们的脸,他背后的人若真心想查,肯定会查到主子的头上去。”
庄引鹤在外机关算尽,可在府里,对哑巴也确实是宠到没边,以至于哑巴直接称呼他为“哥哥”。
两相权宜之下,孰轻孰重哑巴自然是懂的,于是他懂事的点了点头,收了针,继续往伤口上撒药粉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