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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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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于家大队的人又比他们大队的人少,再加上于家大队的人都很富有,听说家家户户都有各种票,不过有钱人也不意味着有多大方。

于家大队的人的那条河是不准外人去捞的,其实事情的真相和外人所想还是有出入的。为何同为善水公社所属大队的人,于家大队的人富有,有钱有票,吃得起肉,穿得起新衣,饿不着。

剩余大队的人都穷得很,没钱没票,几乎不怎么换衣服穿,也不怎么吃肉,甚至时常吃不饱饭呢?

因为于家大队的人团结和有脑子,有着共同的利益,虽然内部也会有小纷争,但是在外人面前,永远只会展现和谐友善的一面。

但是,褚旭袂有门路,他有一次刚好在后山救下了于家大队大队长家调皮离家出走的二孙子于阳,而于家大队的人都是沾亲带故的,虽是排外,但极为团结。

因为于家大队的人几乎人人受益,所以没人愿意做那个背叛大队利益的人,即使有人做了,也会被身边的家人阻拦。

于家大队的那条河里的鱼为何外人不能捞?因为要以此展现出于家大队的人不好惹。人都是贪心的,如果时常去于家大队捞鱼,一开始可能是感激的,但是时间久了,很有可能就会变了味了。

鱼是于家大队的,但是外人可以捞,那于家大队的人有的那些钱、票、肉、新衣服,是不是也可以捞呢?就算不可以捞,借总是可以的吧!

所以一次心善,往往会导致后来数不清的恶果,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于家大队从一开始就不准外人捞他们的鱼,也借此展示他们的东西只属于他们自己,别人不可以来拿的信号。

他救了于家大队的人,就跟有了特权似的,于家大队的人也把他当半个于家人看了,也就是说他不属于外人这个范围了。

上上上上次他带着人在后山这条河捞鱼的时候,于阳特意来找他玩,邀请他去于家大队的河去捞鱼,他嫌麻烦,就没去。

这次他直接主动带着人去捞鱼了,反正为了吃食不寒碜,再说,于阳那次的邀请他也没有全然拒绝,说的是这次就算了,有机会再去。

这不,合适的机会正巧来了不是。褚旭袂还算是一个有礼貌的孩子,他也没有特别冒失,直接去于家大队的河里捞鱼,而是先去找了于阳,说自己想要去捞鱼的事儿。

他去找于阳的时候,正巧碰上了于阳的爷爷于大队长也在家中,而于大队长和他说了一大段话,听得他脑子都快死掉了,根本转不过来。

他就知道他今年最多只能捞三次鱼,要是想要捞更多的鱼只能明年再来,为了公平,鱼的健康成长什么的,劈哩叭啦一大堆话。

他果断答应了。他可不是那种爱贪小便宜的人,其实他本来就只打算来捞一次鱼的,毕竟他知道他到底不是于家大队的人,要不是想不出别的法子了,他都拉不下脸来这边捞鱼的。

实在是昨天他和兄弟们夸下海口,说今天会给兄弟们整一顿丰盛的全鱼宴。结果,今天,鱼都捞不够,全鱼宴泡汤了,他不想失言,当大哥的,必须对自己说出口的话负责,所以他才来于家大队这边的河捞鱼的,就是为了践行自己的诺言。

否则,他早就去找别的吃食了,又不是只能死磕鱼这一种吃食的,这次也算是给了他一次深刻的教训,轻易不要对小弟们做出承诺,因为计划赶不上变化。

于阳毕竟是小孩子,没有考虑太多,在第一次被褚旭袂拒绝后,他很难过,于是把这事儿告诉了他爷爷于大队长。

于爷爷安慰了他,也批评了他,认为他不该随意邀请别人来于家大队的河里捞鱼,这河里的鱼是于家大队所有人的,他一个人做不了主。

不过,于爷爷在听到于阳说褚旭袂每天带着一伙人寻找吃食很辛苦,又考虑到褚旭袂救过于阳,有这份恩情在,而褚旭袂年纪小,他见过褚旭袂,觉得褚旭袂性子还算不错,所以同意让褚旭袂可以每年来河里捞三次鱼。

在褚旭袂告别于爷爷后,于阳跟着褚旭袂一起去河里捞鱼,顺便起一个带路作用,当然更多的是会了和褚旭袂玩。

于家大队的这条河里的鱼都没怎么被人捞过,所以笨笨的,没有余子沟大队后山那条河里的鱼聪明,因此褚旭袂带着一伙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轻松的捞了一大堆鱼。

捞好鱼后就开始吃了,就地捡柴烧火做饭,毕竟他们一伙人每天出门找吃食,所以野外做菜的功夫还是有的,也随身携带了调料。

褚旭袂成功完成自己今天要办全鱼宴的诺言,各自吃饱后,再分了剩下没有吃完的鱼,差不多每人分到了四条大鱼和一竹笼子小鱼,就告别于阳,回余子沟大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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