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丧不言乐,祭不言凶,公庭不言妇。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父母无服。夫为人后者,其妻舅姑大功。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有主后者为异居。哭朋友者门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诸侯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可以祔于士
鲁人有周丰也者,公执挚请见之,而曰不。公曰:“我其已夫!使人问焉,曰:“有虞未施信于民而民信之,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何施而得斯于民也?对曰:“墟墓之间,未哀于民而民哀;社稷宗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殷人作誓而民始畔,人作会而民始疑。茍无义忠信诚悫之心以莅之虽固结之,民其不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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